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巩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成果,决定在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第十一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职工,能够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教师从业纪律规定,在单位中师德考核优秀,工作业绩突出,尤其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党员职工。
二、 评选办法
各单位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时间进行一年一度的师德考评,通过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综合评定,结果存档,择优上报的评选程序。
三、 评选时间
评选活动从5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镇中心学校。
四、 指标分配
徐集镇初中9人 高皇初中4人 登科初中5人 徐集小学8人 高皇小学3人 东方红小 学1人 梁堰小学1人 梁集小学1人棠树小学1人 黄巷小学1人 菊花小学2人 东沟小学1人孔店小学1人 寨岗小学1人 中心幼儿园1人 高皇幼儿园1人群星幼儿园1人 红太阳幼儿园1人 七彩路幼儿园1人
五、 其他要求
1、 个人师德先进工作者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2、 《六安市裕安区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二份。
3、 各单位同时报送师德建设工作和评选活动总结报告。
4、 个人师德先进材料不得少于2500字,不得网上下载。
二〇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