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迎接教育局、卫生局五月上旬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食堂卫生工作,要求做到:
一、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翔实。
二、做好晨、午检记录、缺课登记、新生入学(园)预防接种证查
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校园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工作。
三、自文到之日起,立即对本校(园)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
生、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和学校食堂卫生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四月二十八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中心校。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