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裕教体(2019)92号文件精神,徐集镇中心学校于7月30日上午召开全镇中小学校学生营养餐领导组会议,立足“四个明确”全面部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定点采购的招投标工作。
一、明确总体要求。自今年秋学期始,全镇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等大宗食材由区统一招标采购,其它食材由乡镇中心学校或民办学校(登科学校)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供货商,集中定点采购,从而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目标。
二、明确实施范围。实施营养餐改善的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大米、食用油、荤素菜、禽蛋类等食材及调味品均实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
三、明确实施原则。对照《裕安区食堂供餐学校食材供货单位(商)准入制度》(试行)《裕安区食堂供餐学校食材供货单位(商)退出制度》(试行),食材配送企业必须按照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企业的准入机制执行,对不按配送协议履行配送的企业,启动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退出机制,以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和师生的身心健康。
四、明确实施办法。一是中心学校统一为全镇公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荤素菜、禽蛋类等食材及调味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二是拟定《徐集镇营养餐食堂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公告》和《徐集镇营养餐食堂食材定点采购供货商投标资质条件》,委托天鉴国际有限公司代理操作。三是发布招标公告。分别在中心学校网站和公开栏上张贴《招标公告》。供货商按中心学校制订的“一日一供”的统一菜谱供货。四是严把资格审查关确定投标供货商。五是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六是上报备案。(胡多明 许昌飞)